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李直建)新冠感染“乙类乙管”,医保报销怎么办?东莞市日前印发了《东莞市医疗保障局 东莞市财政局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对新冠感染患者住院治疗费用实施全额保障。据悉,《通知》自2023年1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
从1月8日起施行
为保障新冠患者不因住院费用问题影响治疗,东莞市延续广东省前期新冠患者住院治疗费用全额保障政策。从新冠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之日起(即2023年1月8日起),东莞市新冠感染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留观、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冠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基础病、合并症、并发症等费用),按照东莞市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最高支付比例执行,实施全额保障。该政策以新冠感染者入院时间计算。
哪些人群可以享受新冠感染住院治疗费用全额保障?东莞市医保局表示,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诊断标准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可享受新冠感染住院治疗费用全额保障,具体由卫健部门指导医疗机构医生认定。
提高基层门急诊治疗费用保障水平
据悉,为保障新冠感染患者在感染早期能够及时获得医疗服务,同时确保医疗服务平稳有序,东莞市鼓励患者基层就医,分散医疗机构接诊压力。
东莞市新冠感染及疑似症状参保患者,在本市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目录规定的费用,无需选点、不设起付线、不纳入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统筹基金按以下规定支付:(一)在东莞市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按80%支付;(二)在东莞市二级及以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按70%支付;参保患者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冠门急诊治疗费用,按东莞市普通门诊统筹政策保障。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诊断标准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或疑似症状患者(由医生判断),可以享受新冠感染门急诊治疗费用专项保障。参保患者在市内所有一级、二级定点医院及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经申请临时纳入医保定点收治医院范围的医疗机构,均可按规定享受新冠感染门急诊治疗费用专项保障,不限定为参保患者门诊共济保障选定的定点机构。参保患者在异地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与新冠治疗相关的医疗费用,执行与市内一致的门诊专项保障政策。
临时放宽新冠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对于新冠感染患者医疗费用支付范围,东莞市按照国家、省要求临时扩大医保目录,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具体规定如下:(一)新冠患者发生住院治疗费用的,不受目录限制,全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二)新冠感染及疑似症状参保患者发生门急诊费用的,支付范围在东莞市原有目录的基础上,增加广东省治疗新冠感染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用药(包括国家目录内600多个药品及第十版诊疗方案内用药和广东省临时增补药品),满足新冠患者用药需求。
为满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救治需求,增加提供新冠费用保障服务的医疗机构数量,东莞市临时放宽新冠定点收治医院范围。
另外,为进一步发挥互联网的积极作用,东莞市继续贯彻“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相关政策,出现新冠相关症状的或符合《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居家的参保患者,首诊或复诊时在线开具治疗新冠相关症状的处方,发生的诊查费和药品费(不含药品配送服务费用),按照线下标准由统筹基金直接支付。若未能在线上进行医保结算的,参保人员可凭有关资料返院进行医保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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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疫情态势总体趋稳 全力以赴“保健康、防重症”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蒋幸端、陈治家 通讯员莞宣)昨天,东莞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召开。据介绍,从2023年1月8日起,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统一部署,东莞市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和第十版诊疗方案要求,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会上透露,当下东莞疫情态势总体趋稳,东莞将全力以赴“保健康、防重症”。
推进医疗资源升级扩容
据介绍,经过前段时间的统筹调度,东莞市医疗救治资源和重症救治保障进一步提升,对症治疗药品紧缺得到缓解,发热门诊日就诊人次、120急救调度有效接听电话次数以及12345热线电话咨询人数自去年12月下旬达峰以来逐步回落,疫情态势趋于平稳。但考虑春节期间人员流动频繁,东莞市疫情可能存在一定的波动,全市重症救治仍然存在一定压力。
为此,近期东莞市将采取五方面的措施全力以赴“保健康、防重症”。一是有序优化调整防控政策措施。二是持续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三是全力增加医疗救治资源。东莞推进医疗资源升级扩容,重点增加ICU床位,保障好设备设施,做好人力资源配置和人员培训。在全市已设置1401家发热门诊(诊室),并按照“应配尽配”的原则配置血氧仪等设备。在全市范围开展重症专业知识培训,重症医学科和儿科医护人员实现人员数量倍增。全面提升了120急救调度和热线服务能力,全市救护车数量增加至372辆,其中负压救护车176辆。
可满足3个月用药需求
四是切实做好对症治疗药品储备。目前,东莞市镇痛解热类药品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双氯酚酸钠等较为充足。按近期发热就诊人数及流感等就医需求,可满足3个月用药需求。
五是主动做好重点人群健康服务。东莞持续加强新冠重点人群动态服务和“关口前移”工作,全力做好辖区群众就医需求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