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诚信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章程)毕业生小高好不容易拿到一份offer,没想到仅过去9天,就收到公司取消录用通知,小高愤而告上法院索赔。本案最终支持了小高的诉求。
2022年6月6日,小高通过多某公司组织的线上与线下面试,收到多某公司发出的《录用通知书》,被录用担任大客户部营销经理职务,人力资源部的同事口头告知小高的基本工资为7000元,另有提成。小高当即表示接受此录用岗位,同意月底前报到,并迅速拒绝了其他公司发出的offer。过后,小高却在6月15日收到多某公司取消对其录用的通知。小高追问原因,得到的回复是“你很优秀,但是销售能力有所欠缺,老板没有签批”。多番沟通无果,小高将多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两个月工资的预期利益损失、交通费等损失共计1.5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多某公司作为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理应具备完善的用人体系与招聘方案、承担社会责任,但多某公司发出录用通知书后,在缺乏合理理由的情况下,短时间内取消对小高的录用,并怠于解决因取消录用小高为其带来的就业不利影响,该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的规定,多某公司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对小高的损失予以赔偿。为此法院判决支持小高要求多某公司赔偿交通费和预期利益损失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