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刘满元)昨天,记者从虎门镇获悉,为进一步加强道路停车泊位管理,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缓解市民停车难问题,根据国家、省、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省、市相关通知等文件要求,虎门镇经研究,决定在本辖区内划定道路停车重点区域路段。
区域路段划定具体如下:
(一)禁设区域路段:省道S122、省道S256、县道X241(厚虎路段)、县道X241(怀雅路段)、虎门大道、连升路、滨海湾大道、环莞快速、金宁路。
(二)重点区域路段:广场路、港口四横路、永安路、运河南路、永安路三巷周边。
(三)非重点区域路段:太沙路、银龙南路、长德路、运河北路、人民南路、永康街、太宝路、涌头朗河边路、长堤路、北坊河堤路、新涌北路、王屋西涌边路。
根据要求,禁设区域路段禁止设置道路停车泊位,禁止机动车违法停放。
重点区域路段和非重点区域路段的机动车停放行为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须在允许停放的时段停放车辆;
(二)按照道路顺行方向停放车辆;
(三)按照规定的车辆类型停放车辆;
(四)不得骑压停车方格线停放车辆;
(五)按规定支付车辆停放服务费;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