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贾政 通讯员任宣)10月31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四四次主任会议在广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楚平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李春生、黄宁生、叶贞琴、吕业升、王学成、张硕辅、王波出席会议。
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拟于11月下旬召开,会期2天半。建议议程: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审议《广东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草案修改稿)》《广东省粤菜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广东省家政服务条例(草案修改稿)》《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关于召开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人员的决定(草案)等事项。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加有力有效地推动人大各项工作。要高质量做好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交办工作,强化跟踪监督,加强整改落实,形成工作闭环,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切实做好“后半篇文章”。要高质量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联络站作用,切实推进代表建议“两个高质量”,更加密切委员会与代表联系,扎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不断夯实人大工作民意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