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冼星海故乡南沙区湴湄村保护发展规划公示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杜娟)10月24日,《南沙区湴湄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上进行批前公示。湴湄村位于南沙区西北侧榄核镇,是人民音乐家冼星海的故乡。湴湄村沙田水乡特色聚落空间保存较为完好,主要包括鱼骨状聚落空间建筑、湴湄涌及历史街巷。本次规划提出,核心保护范围内,改造类建筑用地面积总和占核心保护范围总用地面积比例不大于50%;新建或扩建的建筑高度控制在12米以下。

  核心保护范围为湴湄村沙田水乡特色聚落空间

  湴湄村位于南沙区西北侧榄核镇,北临牛角村,南接合沙村,东邻人民村,西濒榄核河,与佛山市顺德区仅一河之隔。规划范围是滋湄村村域范围,面积约340.06公顷。

  保护对象包括——

  传统格局与历史环境要素包括:传统格局与风貌——鱼骨状聚落空间格局;历史环境要素——传统街巷4处,历史水系(湴湄围鱼塘、湴湄涌),桥梁7处,水闸3处,传统公共空间(土地公祭仪式点)。

  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建议保留特色风貌建筑——湴湄村集体仓库 (民国末年)。

  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民俗节庆——土地公祭、“咸水歌”对唱、水上婚礼;名人事迹——“人民音乐家”冼星海;传统技艺——香云纱。

  保护范围划分为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核心保护范围为湴湄村沙田水乡特色聚落空间,主要包括鱼骨状聚落空间建筑、湴湄涌及历史街巷,面积8.38公顷。建设控制地带则是体现沙田水乡历史环境特征的湴湄围鱼塘及湴湄涌东侧沿线旧村范围,面积33.24公顷。环境协调区总面积为298.44公顷,划分两级环境协调区, 其中,一级环境协调区 (40.29公顷)为旧村建设范围,作为重点保护范围的过渡区域;二级环境协调区(258.15公顷)为全村域范围。

  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建筑高度控制在12米以下

  核心保护范围内,改造类建筑用地面积总和占核心保护范围总用地面积比例不大于50%。

  核心保护范围内应维持现状建筑高度不变,新建或扩建的建筑高度控制在12米以下。

  建设控制地带内,维持现状建筑高度不变,新建或扩建的建筑高度控制在18米以下。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活动,应符合保护发展规划或者保护措施的要求,不得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环境协调区内,一级环境协调区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应结合道路、河涌尺度设计,建筑高度不得超过3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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