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廉洁底线 度国庆“廉”节⑥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章程)节日假期,单位给干部职工发放一些福利,开开心心过节本是乐事,但要注意了——怎么发、发多少也是有讲究的。回顾近年来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节日期间,往往是违规发放福利或津补贴问题的高发期,有的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心存侥幸、巧立名目,乱发滥发福利,助长不正之风,损害社会公平,将正常的福利变质变味成了“腐利”。
发放福利补贴,切记莫违规。要知道,规范福利补贴的发放,也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必然要求。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了2022年8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情况,其中,查处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占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的17.0%。花样百出的福利补贴,看似关心爱护干部职工,实则践踏了纪律底线,势必要受到党纪处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津补贴福利要合规发放,杜绝慷公家之慨谋取私利的“节日病”,切莫让福利变味,风清气正过廉节。
释纪
违规发放福利津贴
情节严重的开除党籍、政务撤职
据广州市白云区监察委员会委员、案件审理室主任王颖琼介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违反规定设定、发放薪酬或者津贴、补贴、奖金的,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那么,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的表现形式有哪些?王颖琼举例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在实施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并发放补贴后,继续开支相关职务消费和福利费用;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假补贴;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形式发放;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规定发放;违反规定或借重大活动筹备、节日庆祝,向职工普遍发放等违规发放形式。
警示案例
违规发放津补贴536.3万元
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
广东岭南美术出版社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社长)李健军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3年至2019年,李健军违规决策以“年货费”“冬至过节费”“开门利是”等名义,给公司干部职工发放津补贴536.3万元,其中公司班子成员领取35.1万元。李健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违纪所得被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