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思践悟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深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识,提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能力和水平,全面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这一重要要求蕴含着丰富而深刻的科学内涵,揭示了标本兼治的基本规律,体现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实践成果和理论成果。其实质就是要坚持系统观念,从惩治震慑、制度约束、觉悟提高三方面入手,同时、同向、综合地发力,使“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战略目标得以全面实现。
“不敢腐”就是要强化惩治震慑威胁性引导,促使惩戒对象改变某种态度或避免某种行为,并形成高压态势,在全社会形成一种“不敢腐”的氛围。为此,需要围绕违法违纪问题,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规范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提高处置办理问题线索效率。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形成“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工作机制;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使反腐败斗争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断取得实效,以严的主基调和保持零容忍的警醒、零容忍的力度,持续彰显“不敢腐”的社会效应。
“不能腐”就是要从制度约束上建立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制度格局。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一手抓制度完善,一手抓贯彻执行。在制度完善方面,要深入研究、分析梳理各类腐败风险隐患,制定完善针对性、操作性、有效性强的规章制度,提高腐败风险防控能力;并确保各层级各领域制度工具的有机衔接和融合,把纪律和制度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使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改革发展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从纪检监察机关来说,就是要发挥自身的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把发现问题、完善制度与改进工作结合起来,提升制度治理效能。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度执行越有力,腐败治理能力才能真正显成效。
“不想腐”就是要形成自律机制,通过思想教育和道德规范,拧紧思想“阀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要常态化开展廉政文化教育,增强拒腐防变意识。有针对性地系统学习党规党纪国法,做到知法守法用法,切实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经常性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讲座,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到监狱、警示教育基地等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警示教育会,警醒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引以为戒。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个有机整体,必须坚持“惩治防”辩证统一,用“全周期管理”的理念,将严惩腐败与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结合起来,促进三者持续贯通融合,实现惩治和预防相结合、治标与治本同推进、自律与他律相协同,系统提升治理和解决腐败效能,不断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和水平,大力推动反腐败斗争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