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节过中秋
文明度佳节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章程)重大节日期间,是对干部作风的重要检验。回顾以往通报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仍是反复出现的“常见病”,易发多发的“节日病”。有的利用过节之机打着人情往来的幌子大肆收受礼品礼金,有的心怀侥幸以隐蔽手段违规接受宴请、旅游安排,有的不知收敛啃食公款……中秋佳节到来,广大党员干部应该莫失廉礼,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不正之风,让清风常伴中秋,清廉常在心头。
警示案例
案例一: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执行局原局长孟祥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
2013年至2021年,孟祥先后收受礼金共计32万元;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食用高档菜肴、饮用高档酒水,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孟祥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孟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案例二:云南锡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陈学元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月饼等礼品、礼金问题。
2019年至2021年,陈学元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20余次,收受月饼20盒、礼金2000元,挂账消费私车加油费用4888元由私营企业主承担。陈学元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2月,陈学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纪法知多D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九条: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