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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不该是“跑路”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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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2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据统计,2022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5.1万余件,同比增长5.71%。其中,中消协解决44.9万余件,投诉解决率81.5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3亿余元。中消协情况分析指出,上半年有关预付式消费投诉案件增长较为明显,并且涉及领域较多。(8月17日《法治日报》)

  作为新型消费模式,预付式消费近年来发展迅速,因有其便利支付及额外优惠的特性,不少消费者也乐于接受商家“预付即优惠”的套路。然而,这个看似你情我愿的公平交易,却常常出现“套住消费者-商家跑路”的情况。一方面,因消费者处于交易关系中信息不对称的弱势一方,往往后知后觉,难以提前防备;另一方面,部分不良商家也抓住了消费者个体维权成本较高这一软肋,若需付出的时间与精力大于维权所得,消费者难免会打退堂鼓,权当买个教训。

  消费者是受到教训了,那谁来教训这些商家呢?打一枪就换一地,预付式消费骗局不仅愈发成为老大难问题,而且“传染”的范围也越来越广。美容美发、体育健身等行业早已成为重灾区,而教育培训、儿童娱乐等行业也“相继失守”。虽然预付式消费纠纷所牵扯的金额大多不大,但为害也不小。且不说透支了消费者的信任,让其“谈预付则色变”,也影响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往大的说,这也是给消费经济添堵。

  对此,正如专家建议,应考虑尽快研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预付式消费模式进行全面规制。除了在源头上规范合同方责任,保障合约履行,限制跑路行为之外,对于消费者维权成本过高的问题,相关部门不妨研究设置专门的集体诉讼渠道,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让跑路商家跑不出法网,也跑不出自己的套路。

  虽然预付消费乱象丛生,但在便利支付、扩大消费方面,预付式消费有其积极作用。不少消费者一开始愿意“上钩”,不单单是看中商家的优惠,也是确有消费的需求。如何让预付消费模式回归正轨,洗去“跑路”的负面标签,关键还在于源头监管。说白了,预付消费模式其实是商家以其信用作担保的一种变相融资行为。既然是融资,就应该要有门槛,有担保。而这有赖于完善法律,健全制度。唯有此,才能引导预付消费模式持续健康发展。

  (陈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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