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杜娟 通讯员粤环宣)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7月1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东将以海湾资源禀赋、自然特色和开发现状为基础,一湾一策分类打造“各美其美”的美丽海湾,力争让美丽海湾建设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广东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提出,重点推进15个美丽海湾建设,亲海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公众临海亲海获得感和幸福感显著增强。省生态环境厅海洋处副处长郑淑颖在发布会上表示,美丽海湾保护和建设是“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线。
省生态环境厅积极支持各市开展美丽海湾建设,每年安排省财政专项资金1.5亿元来带动各市开展美丽海湾建设,先后支持了潮州、汕头、茂名、湛江等市实施美丽海湾建设工程;也积极组织各市申报国家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2021年全国首批8个美丽海湾优秀案例中,汕头青澳湾、深圳大鹏湾分别荣获优秀案例和提名案例。
郑淑颖透露,下一步将以海湾资源禀赋、自然特色和开发现状为基础,一湾一策分类打造“各美其美”的美丽海湾,力争让我省的美丽海湾建设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例如,对惠州市考洲洋、江门市镇海湾等分布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或特别保护生物资源的海湾,重点开展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加强重点生态空间管控,打造生态型美丽海湾。对汕头市内海湾、东莞市交椅湾、珠海市情侣路、湛江市金沙湾等临近城区、可为居民提供亲海空间的海湾,重点加强陆海污染治理,优化生态景观廊道和建设亲海观景平台,打造都市型美丽海湾。对潮州市大埕湾,揭阳市资深港,汕尾市遮浪湾,珠海市东澳湾,阳江市珍珠湾、大角湾-北洛湾,湛江市博茂湾等自然禀赋优良、风光优美的海湾,加大对滨海生态旅游资源与景观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力度,完善滨海旅游和环保设施,打造旅游型美丽海湾。
广东高度重视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2021年全省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为90.2%,达到国家下达我省85.2%的年度目标。今年春季为90.8%,比“十三五”春季的平均水平高7.4个百分点,在全国排名第五;其中珠江口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71.8%,比“十三五”春季的平均水平高7.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