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以《建设用地批准书》(穗国土规划建用字[2018]118号)批准,广州华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北京南路17-43号、45-65号地段。其中北京南路德佑坊5号房屋(测量1区4段12地号)产权人下落不明,未完善拆迁补偿手续。
上述房屋的所有权人、继承人或委托代理人请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有效的权属证明和身份证明到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公房管理科(地址:吉祥路28号三楼)提出权利主张。逾期无权利主张的,本局将根据《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第18条实施代管。
特此通告。
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