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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提醒全市生猪生产经营者:不得哄抬价格!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何颖思、刘春林 通讯员穗市监)不得哄抬价格!7月13日,根据近期对猪肉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情况,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生猪生产经营者进行价格提醒告诫。

  “相比于7月初,涨了3元到5元。”7月13日,广州海珠区西华市场相关负责人对记者如此表示。据统计,7月13日该市场上售卖的排骨价格为70元/公斤,瘦肉46元/公斤,带皮后腿上肉32元/公斤,花肉40元/公斤。相比于7月1日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涨。

  统计显示,受生猪价格快速上升带动,广州市上周(7月4日-7月10日)猪肉价格跟涨。三种猪肉(瘦肉、有皮上肉和排骨)综合零售均价为47.75元/公斤,环比上升6.96%。

  根据近期对猪肉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情况,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生猪生产经营者进行价格提醒告诫。提醒经营者不得有哄抬价格行为,包括:捏造生产、进货成本信息并散布的;捏造货源紧张或者市场需求激增信息并散布的;捏造其他经营者已经或者准备提价信息并散布的;散布信息含有“即将全面提价”“涨价潮”等紧迫性用语或者诱导性用语,推高价格预期的;散布信息,诱导其他经营者提高价格的;捏造、散布推动或者可能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其他信息的。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各生产经营者务必高度重视,立即自查整改自身存在的不规范价格行为。对有违法违规行为且经提醒警告(责令整改)仍拒不整改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重处罚。社会各界若发现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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