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冯嘉敏)记者从佛山市教育局了解到,7月11日9:00起,前期已在市招生平台报名但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学生,提供有效的报名佐证材料,经再次审核,通过后可以参加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补录。佛山市教育局方面表示,学生家长主动联系仍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进行补录的学校,询问是否还有补录名额。
学校如有补录名额,则由学校对学生家长提供的佐证材料原件进行预审。佐证材料包括基本材料: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户口本(含首页和本人页)、学生户口本(含首页和本人页)、学生出生证、学生报名表(可登录平台下载)。同时还有证明学生符合学校所在区报名条件的材料。如本区户籍、本区学籍(只限报初中)、本区居住证,工作或生活在本区的其他证明(如房产证、社保、工作单位证明等)。
属地教育部门对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属地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学校可以在平台上为学生进行补录操作,并及时通知家长进行注册。家长可联系学校咨询结果或登录市招生平台查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