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张翔宇 通讯员朱碧丽)记者昨日从中山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中山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经中山市人民政府同意,正式印发实施。4月24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中山市位列其中。随着上述实施方案的正式印发,中山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全面铺开。
上述实施方案提出了2022年~2025年中山市“无废城市”建设的路径和重点任务。总目标是到2025年底,基本形成“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监管和制度体系框架,构建危险废物风险防控体系,解决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性障碍,全面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发展,探索形成“无废城市”建设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工作模式。围绕工业、农业、建筑和生活四大领域,实施方案设定了9个方面共43项工作任务和“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的指标体系。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中山市践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建设模式、引导全员参与,着力解决当前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利用不畅、非法转移倾倒、处置设施选址难和处理处置能力结构性失衡等问题。试点建设中形成的长效机制和先进经验也将对中山市实现减污降碳、建设美丽中山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