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蒋偲)记者昨日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深圳市米袋子菜篮子联合会主持召开的“深圳经济特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管理条例立法启动会”上获悉,《深圳市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基本农田管理办法》)于2014年6月24日以深圳市人民政府第267号令公布,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基本农田管理办法》作为深圳基本农田保护和管理的主要立法,在保障基本农田数量,提高基本农田质量,明确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租赁、管理和保护机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基本农田管理办法》实施近八年来,随着国家、广东省有关土地管理、基本农田保护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立法的不断完善和相关政策的变化,《基本农田管理办法》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诸多不适应、不符合国家新政策的问题,亟须修订。
为了全面启动并切实做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和管理立法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最新立法及政策文件,落实国家、广东省有关永久基本农田管理要求,创新高度城市化地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模式,完善深圳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制度。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了此次《深圳经济特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管理条例》立法启动会。
据了解,《基本农田管理办法》属于政府规章,其立法效力低于特区人大立法。通过特区条例的立法形式将有助于深圳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发展、利用等顶层设计工作提供创新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