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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赠品不该是“废品”

  “买手机送耳机”“买正品送小样”……作为促销手段之一,商家经常会发放赠品给消费者。但小小的赠品有时也会带来烦恼,尤其是在网购中。(6月6日《人民日报》)

  不难发现,日常生活中商家经常会以附送赠品的方式达到“留客”目的,特别是在网购中,买赠已然成为商家促销的标配。然而,一些商家的赠品口惠而实不至,让消费者深感无奈。比如,下单时明明标示有赠品,到货后却没有;或是货不对板,收到的赠品与商家承诺的不一样;或是赠品质量参差不齐,以次充好或者干脆“三无”。当赠品出现问题,一些消费者想着反正是免费的而选择自认倒霉,一些“较真儿”的消费者即便找商家理论,也往往被客服以“本来就是赠品,又没花钱”“赠送商品不售后”来搪塞,又或者在成本面前放弃维权。但免费即免责,真的站得住脚吗?

  先来说免费。赠品真如商家所说是全然免费的吗?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买赠名义上是送,实际上也是消费者购买所得。表面上看,消费者未对赠品支付费用,但实际上这就跟打折促销一样,只是换了个马甲变成了附带的赠品,其成本恐怕早已分摊到付费商品中了。换言之,消费者为之付出了成本,商家也借此收获了广告效应和实在的销量,实不该打着免费的幌子来逃避责任。

  再来看免责。今年3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明确,奖品、赠品、换购商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电子商务经营者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不得以奖品、赠品属于免费提供或者商品属于换购为理由主张免责。显然,赠品可以免责就是无稽之谈。赠品并非一赠了之,商家理应对赠品负责。更应看到,要长久留住消费者,无论是正价商品还是赠品都要靠过硬品质让消费者满意。

  如若让“赠品便是废品”或“赠品=伪劣商品”成为消费者的普遍认知,那商家送赠品意义何在?问题赠品赠得越多,越是伤害消费者信任,越会伤害整个行业的生态健康。因此,无论是商家还是消费者都应跳出“赠品与免责挂钩”的窠臼,共同维护良好市场消费环境。商家要加强自律,守住底线和边界,算好得失账、长远账。同时,对违法违规者,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惩治力度,消费者也应擦亮眼并积极合理维权,不断强化他律。如此,才能不断净化消费生态,让消费者网购更舒心、不为赠品烦心。

  (张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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