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8月16日南海伏季休渔,中山市276艘应休渔渔船全部回港
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非法捕捞情节严重的可入刑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张翔宇 通讯员钟海综摄影报道)一年一度的南海伏季休渔期自5月1日开始,截至当日12时,中山市276艘应休渔渔船全部回港。
5月1日12时~8月16日12时是一年一度的南海伏季休渔期,其间,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一律禁止在北纬12度以北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从事捕捞生产,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同步休渔。
为确保南海伏季休渔工作顺利进行,5月1日起至休渔期结束,中山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开展“亮剑2022”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违反休渔制度的各类非法捕捞行为,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5月1日的执法行动中,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共查扣涉渔“三无”船舶2艘,收缴违规作业网具4张。
在接下来的整个伏季休渔期间,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将通过港口堵、海上查相结合的方式,并加强与海警、海事及相关镇街的联合执法,抓好对应休渔船、渔业辅助船、脱检脱管渔船等渔业船舶的执法监管。5月1日~6月30日为珠江禁渔、南海伏季休渔交叉期,在中山市海域、内河水域从事除钓具外的捕捞生产皆属违法行为,市海洋综合执法部门将持续加大巡航执法力度,严惩各类违法捕捞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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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在休渔期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休)渔区、禁(休)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