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杜娟 通讯员穗环宣)昨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公布了《2022年广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下称名录),共有816家纳入其中,比2021年的593家增加了223家。名录中有市民熟悉的大型企业,还包括了全市规模较大的水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循环经济产业园、无害化处理企业和二级以上医院等。
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按照环境要素分为五类,共收录重点排污单位名录1156家次,其中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355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218家、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313家、声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2家、其他重点排污单位名录268家。同一家企业事业单位因排污种类不同可以同时属于不同类别重点排污单位,剔除重复的单位后,实际纳入单位816家。
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列入名录的不一定是违法违规或是排污大户企事业单位。名录中的单位是按照国家制定的规则条件筛选出来的,包括连续跟踪的排放大户、生态环境重点监管行业的企业、引起或可能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单位以及可能对环境敏感区造成较大影响的单位等。纳入名录的单位,主要是在发展的同时承担更多污染治理的社会责任,并为地区生态环境向好而做出更多有益贡献的企事业单位。比如在广州市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承担污染治理任务的企事业单位纳入了相应的水环境和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此类单位更多的是承担污染治理的社会责任。
据悉,列入年度重点排污单位中的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应于今年9月底前按要求安装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联网,接受实时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