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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好家庭教育令“后半篇”

  父母忙于工作,对孩子缺乏管教,导致两名15岁的少年因合伙盗窃他人电动车被告上法庭。近日,广州增城法院中新法庭在审理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过程中,针对监护人教育失职的行为,依法向其发出《家庭教育令》。据悉,这是自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后,广州地区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令》。

  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中不可缺少的环节,有着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不可替代的作用。可是,一直以来,家庭教育被认为是家事。一些家长很强势,我的孩子我想怎么管就怎么管,轮不到别人指手画脚;一些家长有些委屈,这孩子不听话,我也管不了;还有的家长很无奈,我的事情也很多,没时间管孩子。事实上,这些都是家长不尽责不合格的体现。

  老话有云:“养不教,父之过”。尤其是未成年人,心智尚未发育成熟,其言行举止、心理思想态度受父母的影响很大。如果父母未尽到应有的管教职责,孩子很容易走上歪路。在不少案件中,不良少年的背后都有着家庭教育的缺失。从本案中也可以清晰地看到这点,在审理过程中,两个少年的父母不仅不愿意赔偿,而且态度十分恶劣,根本没意识到孩子做错了。而村委也表示,两个孩子中一个孩子的父母工作忙,很少管小孩,另一个孩子父母离异,跟着父亲生活但父女间缺乏交流。家庭情况如此,孩子走偏又怎会只是孩子之错。

  要管好孩子,先纠正家长行为很有必要。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将家庭教育纳入了法治轨道,也意味着“家事”上升成了“国事”。这部法律不仅明确规定了父母的教育职责,而且,对怎么教、教到什么程度才算是尽职尽责等内容也都有了明确的规定。这也是一份怎样成为合格家长的指南。养育孩子不是吃饱穿暖就可以的,还要引导孩子向善向上。

  值得关注的是,家庭教育令的发出,意味着不良少年违法行为背后存在家庭教育的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还需要多方共同努力。不仅要缓和亲子关系,监督家长依令行事,还要帮助家长真正意识到为人父母是一份任重道远的“职业”,让他们与孩子共成长。                (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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