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思思(身份证号码:362***********XX28):
你未经批准在广州市天河区协助实施取卵手术、胚胎移植手术和人工授精手术的行为违反了《护士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作出暂停6个月执业活动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广州市卫生监督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四)项、第六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你有权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并可申请听证。你应当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交陈述、申辩意见,提起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人:冉婷婷(A460482)、余桂戎(A401667)
联系电话:020-83871595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三路23号
邮政编码:510080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