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高敏华)昨日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记者从佛山市消委会获悉,2021年教育培训机构“跑路”投诉持续增加,每起诉讼均涉及多名预付费消费者。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21年3月12日,佛山市在全省首创出台《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支持预付式消费服务纠纷起诉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打破预付式消费中商家“跑路”后的维权困境,开创全国消费领域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先河。今后,消费者遇到预付消费后商家“跑路”,可以获得消委会免费支持诉讼。
案例:
多名消费者预付消费后商家“跑路”
2020年11月,佛山市消委会接到多名消费者反映位于佛山市永润广场的棒棒堂培训中心以校区需要检修电路为由通知暂不开课,此后以各种理由拖延开课,消费者多次联系未果的投诉。据消费者反映,该培训中心已大门紧锁,门口张贴物业拖欠租金的通知,但大部分消费者只上了一两节体验课甚至有的消费者一节课也没上。
佛山市消委会受理投诉后组织开展调查,发现该培训中心已经“跑路”,也联系不上其法定代表人,但该培训中心的企业登记状态为在业,根据法律规定,该培训中心仍能作为诉讼主体。佛山市消委会依法履职,按规定支持消费者向该培训中心提起法律诉讼,指派佛山消委会律师顾问团李绍均律师作为消费者的代理人。2021年5月12日,南海区人民法院对该起集体诉讼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决解除消费者与佛山市棒棒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之间的教育培训合同关系,棒棒堂公司向消费者退还剩余培训费,该公司股东林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消费者胜诉。该起案例是全国首宗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案件。
无独有偶,2021年9月,佛山市消委会接到多名消费者反映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的美华少儿英语在收取预付课时费后关门停止经营且退款不合理、消费者多次联系未果的投诉,且该培训中心已大门紧锁,课室物品大部分已经搬空。佛山市消委会受理投诉后组织开展调查,发现“美华少儿英语”与消费者签订合同的经营主体分别为“佛山维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维高公司”)和“佛山明校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明校公司”),其中明校公司是维高公司的唯一股东。虽然培训中心已经“跑路”,但维高公司、明校公司的登记状态仍为在业,根据法律规定仍能作为诉讼主体。于是,佛山市消委会依法履职,支持消费者向该培训中心提起法律诉讼。2021年12月31日,南海区人民法院对该起集体诉讼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决解除消费者与维高公司之间的教育培训合同关系,维高公司向消费者退还剩余培训费并支付利息损失,明校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数字:
2021年度预付式消费投诉11805件
记者从佛山市消委会了解到,预付式(预付卡)消费的消费纠纷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持续增加,一度成为投诉重灾区。特别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商家“跑路”问题频发,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风险点。据佛山市“市长直通车”平台、12315平台数据显示,2021年度佛山全市涉及教育培训、美容美发、餐饮、健身等预付式(预付卡)消费领域投诉举报11805件。从消费者反映问题看,预付式(预付卡)消费领域纠纷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交易主体变更转让,商家拒绝履行转让前办理义务;二是商家原约定承诺难以兑现,如:服务质量兑现差,宣传内容前后不统一;三是办卡容易退卡难。消费者因个人原因退卡、退款,商家通过“一经售出,概不退款”等霸王条款,以消费者单方违约为由,拒绝退还卡中剩余余额或以各种理由扣除金额;四是商家经营不善倒闭或“卷款跑路”,消费者维权难。
试点:出台《办法》开创全国消费领域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先河
为应对持续增加预付式消费纠纷,佛山市积极探索预付式消费领域的有效维权方式,从预付式消费纠纷的法律法规、监管权责、资金监管等方面推进放心消费环境建设。
2021年3月12日,结合本地消费投诉热点、难点问题,聚焦预付式消费纠纷,佛山市在全省首创出台《办法》,打破预付式消费中商家“跑路”后的维权困境,开创全国消费领域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先河,并被中消协列为重点试点项目。
据介绍,此《办法》是法律赋予消费者委员会的职责,通过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名单等,让失信经营者受到严重制约,也有利于规范经营者群体,形成良好经营生态。2021年,自“双减”政策实施后教育培训服务纠纷持续增加,佛山消委会已受理两批次共200多名消费者关于教育培训机构集体诉讼申请。2021年5月,佛山市消委会指派顾问团律师代理“棒棒堂培训中心”纠纷(见上文),打赢了全国首宗预付式消费纠纷集体诉讼案并胜诉,成功帮助消费者维权,该案还上榜中国消费者协会《2021年上半年投诉分析之11大投诉热点及典型案例》、入围第四届“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政府类优秀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