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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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 |
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 |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 |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 |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 | |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 |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 |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 |
完善支持政策 为氢能源“开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