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深圳市商务局官网近日发布《深圳市关于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了建设国际一流商业载体、集聚全球优质商业资源、培育创新型领军商业企业、打造多元多层次消费新场景、创建享誉全球的消费环境等共8个部分27项具体措施,推动深圳商业和消费高质量发展。
据悉,《措施》着眼于发挥深圳创新优势、产业优势和贸易优势,出台实施“品牌瞪羚计划”,大力发展“首店经济”和“首发经济”等措施,拟增强深圳市的国内国际吸引力,聚焦汇聚全球消费资源,打造提升消费供给的“深圳样本”,朝着打造消费资源的全球配置枢纽、培育创新型领军商业企业等目标发力,进一步提升深圳市的商贸发展质量,更好满足市民以及商旅客流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刘畅
打造世界级地标商圈 做强“首店+首发”经济
《措施》提出,打造世界级地标商圈,深圳将加快福田中心商业区、后海超级商业区和罗湖核心商圈建设,打造集国际消费目的地和标志性城市景观于一体的世界级地标商圈;高标准建设华强北步行街、香蜜湖国际高端消费区、深超总核心商圈、前海妈湾商圈、大浪时尚小镇、龙华核心商圈、沙头角深港国际旅游消费合作区等一批重点商圈;支持商圈建设项目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
建设国际一流商业消费街区。深圳将用5年时间在全市建成10个以上的特色商圈(步行街)和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市财政对验收达标的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奖励,区财政按1∶1比例进行配套奖励;鼓励在示范街区内合理开展沿街外摆或在物业大堂布局新业态餐饮、零售项目,丰富街区商业业态。
做强“首店+首发”经济。《措施》提出,支持国内外知名品牌在深圳设立首店、旗舰店、新概念店等,鼓励国内外知名品牌在深首发和同步上市新品。对引入国内外知名品牌的运营企业,每个品牌奖励2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500万元;对在深圳设立独立法人机构的知名品牌奖励50万元。
引进国际一流商贸企业。支持中高端消费品牌跨国公司在深设立全球总部、区域总部、功能型总部,布局产品创新中心和消费体验中心等,提升消费吸引力。对新引进的国际知名商贸企业在深落地项目投资额达到2亿元的,给予1000万元奖励。
打造消费资源全球配置枢纽。深圳将加大力度培育一批具有全球资源配置能力的综合型商贸服务平台、物流供应链企业和流通总部企业,提升深圳配置全球消费资源能力;探索建设电子元器件国际集散中心、深圳珠宝玉石综合贸易平台,稳定产业链和供应链,打造高端消费资源集散地。
培育5家以上营收超百亿元新零售示范企业
《措施》提出加快培育深圳本土品牌。深圳将实施“品牌瞪羚计划”,在消费电子、时尚服饰、黄金珠宝、钟表眼镜、国潮新品、美颜美妆、饮料食品等细分领域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对入选的品牌给予200万元奖励;推进“同线同标同质”工程,支持消费品出口企业打造自有品牌,促进出口转内销。鼓励柔性生产和反向订制,丰富以用户为中心的高质量供给。
打造全球新零售发展高地。实施“数字兴商工程”,大力推进商贸企业消费场景数字化和信息化,对数字化项目按实际投入的20%,最高给予300万元资助;到2025年培育5家以上营收超100亿元新零售示范企业。
布局潮玩潮购消费新场景。深圳将加快发展时尚秀展、科技体验、主题乐园等体验式、场景式业态,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消费旅游新场景;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和产业链集聚优势,支持企业利用新技术创建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消费新场景,打造消费创新高地。
打造“深圳购物季”等活动品牌。举办“深圳购物季”“岁末欢乐购”等系列促消费活动,持续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城市购物嘉年华。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促消费活动的整体策划和营销推广,对经备案后举办全城联动的综合型主题活动的单位,按实际投入给予每场活动最高200万元资助;对经备案后举办各分项活动的单位,按实际投入的50%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
《措施》还提出,深圳将深度对接香港北部都会区发展规划,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在发展智慧零售、引进知名企业、打造特色品牌等方面合作共建,在会展业、旅游业等方面合作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