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章程 通讯员穗纪宣) “本人坚决拥护组织对我作出的处分决定,今后我不管遇到任何艰难险阻,都要相信组织、忠于组织、依靠组织。”近日,广州市纪委监委收到了一封“特殊”的感谢信,写信的是一名被市纪委监委处分的党员干部张某。
张某原就职于某市管国有企业下属参股企业,该企业由国有方和民营方共同出资参股,张某为国有方代表,任企业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3月,因对该企业套取现金违规发放薪酬问题承担直接责任,涉嫌私分国有资产,张某被市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在审查调查中,办案人员注重全面客观公正收集证据包括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随着审查调查的深入,办案人员了解到,张某所在企业民营方存在滥用权利大肆损害公司利益及侵占国有资产等严重问题。
为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张某顶住被打击报复、人身恐吓的压力,积极扭转被动局面,破解公司治理僵局,维护企业正常运转,切断民营方非法利益链,挽回巨额国有资产损失,有重大立功表现,且其在2015年初发现违规套取现金发放薪酬问题后主动中止,规范企业薪酬管理,并将有关问题主动向上级纪检部门报告,主动上交违纪违法所得。鉴于张某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和自首等情节,市纪委监委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对其减轻处理,作出留党察看一年的党纪处分和撤职、降低两个职级的政务处分,张某得以保留党籍和公职。
“我会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以实际行动报答组织对我的帮助。”在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向其宣布处分决定时,张某感慨万分。“这样的处分充分体现了市纪委监委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担当作为的处理原则,令我感动!”近日,与张某同案的另一名企业副总经理冯某也寄来感谢信,表达同样的感触。“纪委的同志不是冷冰冰只看问题,他们坚持纪法情理贯通,帮助我认识错误,也开导鼓励我继续做好工作。”
“‘惩前’是为了‘毖后’,‘治病’是为了‘救人’,我们始终注重在思想教育中释纪释法,在执纪执法中传道传情,努力做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办案人员介绍,处分下达后,张某等人主动放下包袱、全身心投入,积极协助推进追讨国有资产诉讼等工作。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目前,已及时挽回、减少损失约人民币2亿余元,保障了该企业1.3万名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力维护了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重要政治工作,一定要高度负责、客观公正、从严从实”,办案人员强调。
近年来,广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把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澄清保护、回访教育“三位一体”制度机制。去年全市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4333人,第一至第四种形态分别占比70.0%、22.2%、4.1%、3.7%,对72名受处分的党员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教育,为127名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正名。接下来,广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大力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全面提升监督执纪执法能力水平,积极贯彻“三个区分开来”原则,探索市区联动制定容错纠错正负面清单等,努力做到强化监督有态度、执纪问责有力度、治病救人有温度。
“纪委监委是党的政治机关,不仅仅是处理处分人,还有更重要的教育引导职能。我们要从这封特殊的感谢信中总结思考,让每一次处分都收到良好综合效果。”广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杨飞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