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杜娟 通讯员穗环宣)近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2年广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名录,列入名录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共81家,有效期均为三年。据悉,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监管,是广州市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重要内容,也是生态环境部门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广州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
正面清单全称是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指在生态环境执法活动中,对经筛选符合条件纳入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采取减少现场检查和加强帮扶等正面激励措施的清单。
问:纳入正面清单有哪些条件?
答:遵纪守法,符合广州城市发展要求,满足区域环境容量和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与周边环境协调发展,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或应填报排污登记表的单位,且满足以下条件:
满足“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环保手续齐全,污染防治设施齐备且正常稳定运行;守法状况良好,近两年内未受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落实环境应急管理和风险防控措施,近两年内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频次和时间要求,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按要求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具备有效非现场检查条件。
此外,清单发布前两年内,环境信用评价连续评为最好等级的企业可直接列入正面清单。
问: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管措施有什么不同?
答:一是将减少现场检查,通过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能监控、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二是加强帮扶指导,根据排污单位需求梳理环境风险点,督促提高环境管理水平;三是对环境违法行为轻微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单位,督促其及时完成整改,不予处罚;四是列入生态环境服务绿色通道,优先列入生态环境部门有关评优评奖活动,逐步推行财税、金融方面的正向激励措施。
与此同时,正面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是守法和规范管理模范,生态环境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一旦不符合纳入条件,即被移出正面清单。存在恶意违法行为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及时移出正面清单,列为“双随机、一公开”特殊监管对象,从严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