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章程)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本应受到更多关爱。然而,却有人无视国家法律,容留未成年人吸食与“毒”挂上钩的“上头电子烟”!近日,广州增城法院依法对这起容留他人吸食合成大麻素电子烟油毒品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21年7月25日至28日,被告人陈某在其住处,容留彭某吸食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油,而彼时,彭某并未成年。2021年7月28日21时许,公安人员在陈某的住所抓获陈某、彭某,缴获吸毒工具及部分疑似毒品。经鉴定,缴获的毒品净重3.69克,检出合成大麻素ADB-BUTINACA成分。经查明,陈某、彭某的毛发中检出合成大麻素MDMA-4en-PINACA、ADB-BUTINACA成分。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无视国家法律,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陈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合本案案情,做出如上判决。广大青少年应警惕、认清打上“不会上瘾”“合法上头”等标签的骗局,对于毒品,坚决不吸食、不买卖,避免误入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