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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赋能,撑起大湾区“创新脊梁”

  两会看台

  “科技成果只有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才能显示其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广州市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广州南粤基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林涛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设立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以下简称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一公里”。

  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不仅是粤港澳大湾区的“创新脊梁”,更是大湾区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抓手。这条连接了大湾区区域发展核心引擎的科技创新走廊,覆盖了珠江东西两岸主要城市,聚集了大湾区各城市的创新资源与优势,如今正形成强大的磁吸效应,一批批高素质人才、研发平台、产业化基地在这里形成聚合效应,粤港澳区域协同创新体系所蕴含的蓬勃创新能量正不断释放。我们可以看到,在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的串联下,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空间布局逐渐成形。

  从整体来看,科技创新走廊发展趋势向好,但落到具体,关键要看相关科技成果能否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象牙塔里的应用性科研成果,唯有走向生产线,方能体现其真正的价值。要打通科技成果迈向市场化、产业化的“关键一公里”,让其从科研室走向工厂、从书本走向市场,离不开金融投资的大力支持。

  任何科研投入与成果产出都有成本。在高风险、回报周期长的科研过程中,谁最能承担“成本”二字?毫无疑问是“资本”。事实上,前沿技术方向和产业发展方向具有高度敏感性的风险投资,往往是科技成果转化的直接推动力。尤其是种子轮、天使轮的风险投资,更是科技成果转化的加速器。因此,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一公里”,需要知识与资本更紧密结合,让金融更好地赋能于科创企业。由此可见,设立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科技成果转化基金,颇有现实意义。

  此外,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亦是推进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改革的有益尝试。在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金融投资在科技成果评价中的作用。正如林涛代表建议,可由广州牵头,申请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支持,联合深圳、香港、澳门、东莞等湾区城市,共同发起设立“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科技成果转化基金”。这既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又能带动金融资本和民间投资向科技成果转化集聚,有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从而充分调动各类评价主体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生态,加快成果落地落实。

  相信在日益完善的金融赋能之下,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定能撑起大湾区的“创新脊梁”。

  (陈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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