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张姝泓)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对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企业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系列现实问题,包括职工孕育期间导致的空岗及隐性成本、企业经营压力加大、行政及福利成本增加等。
如何通过依法合规的方式,既让育龄人群得到法律保护,又让企业实现高效管理,在两者之中取得一个平衡点?
在广州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上,广州市政协委员、新世界中国华南区域总经理梁国强建议,政企协力构筑生育友好型社会,完善可操作、可衡量的管理机制,实现企业管理、就业人群保障以及政府公共管理的多赢局面。
梁国强表示,在广州,职工产假为178天,包括98天顺产假和80天奖励假,如果遇到剖腹产等难产情况将再增加30天达到208天。“在这大半年里,用人企业不得不面对‘空岗’问题,或由其他员工承担原本不属于自己的工作任务,或通过再招聘、外包等方式解决燃眉之急。员工产假结束后可能又会出现一轮人事调配,这无形中增加了用人成本和管理成本,对企业效率产生影响。”
对于企业来说,梁国强建议要积极调整用工策略,最大限度提高人力资源效能。制定人才预案,合理制定用人计划,开展日常岗位轮转式培训,不仅能避免生育带来的“空岗”,还能提高员工综合能力。“企业还可以因需实施弹性工作制,用多样化的工作方式满足女职工兼顾工作、家庭的需要。”
同时,梁国强建议政府加大补贴力度,对招聘育龄女性员工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实行部分税收、生育保险减免;政府相关管理单元应对企业合理界定职工涉及生育环节合理的任职退出机制提供建议和保障,既保障职工的权益,又保障企业的用人管理权益,降低企业违法风险。同时,储备更多的短期、中期劳动力资源,做好企业与女性劳动力之间的桥梁。
梁国强建议,做好用工调研,在用工集中的区域增加母婴室、早托机构建设,切实减轻女性育儿负担。此外,建议为职场女性提供“个税抵扣或补贴”,为育儿家庭减轻生活压力;加强心理疏导及职业道德规范培训,给予女性职工更多的社会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