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友强在法院工作报告中表示,过去五年,东莞全市法院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首先,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有新成效。东莞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04.1万件,办结101.9万件,分别比上个五年上升76.8%和80.5%。其中2021年受理各类案件24.5万件,办结22.4万件,分别比2016年上升46.3%和56.6%,均创历史新高。法官人均结案从2016年291件上升到2021年409件,居全省法院前列。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一审服判息诉率分别提高到99.3%和82.6%。
其次,服务中心、保障大局有新发展。出台争创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获东莞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执行合同”评估指标获评全国标杆。助力疫情防控,服务“六稳”“六保”,在全省率先出台司法应对疫情服务保障企业发展若干措施。
同时,司法改革、机制创新有新作为。诉调对接“1+2+3”工作机制获评全国社会治理创新典范。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院庭长办案常态化”等改革经验,入选最高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并向全国推广。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分别获评“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全国‘基本解决执行难’示范法院”。
此外,自身建设、司法公信有新提升。东莞全市法院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实现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共有75个集体170人次获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及“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等一批全国先进典型和审判人才。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被省委授予“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