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黄健源、李传智 通讯员招洁航摄影报道)12月24日,佛山市河长制5周年媒体采访活动举行,记者来到佛山五区河湖沿岸及相关工程项目实地走访,见证佛山河湖“旧貌换新颜”。
“河长是河湖治理的第一责任人。”佛山市河长办副主任、市水利局副局长刘剑锋介绍,佛山全市有2189条河道、河涌和139座湖库,确立1293名河长和215名湖长,并在全国首创“岛长制”,全市48个河心岛有了“岛长”。
同时,佛山还深入实施“流域长”机制,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同工作机制,全面推行河湖警长制,建立河湖长制年度考核和述职制度,配套出台季度检查、投诉处理、负面清单等26项工作制度。
河长制还写入佛山的地方法规。刘剑锋介绍,佛山在三年内连续出台了两部治水法规,分别是《佛山市排水管理条例》和《佛山市河涌水污染防治条例》,做到依法治水,严格规范污水处理、排水管理、河涌水污染防治等工作,明确河长职责,保护好水环境。
近年来,佛山扎实有序推动全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见行动、出成效。2021年1-11月,7个国考断面水质全部达标,6个水质达Ⅲ类以上。全市供水通道水质保持II类,饮用水源水质长年稳定100%达标。
目前,全市已建成城镇生活扩建污水处理厂60座,总设计处理能力282.4万吨/日;52座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A标准。建成工业废水集中污水处理厂12座,总设计处理能力40.4万吨/日。全市共有污水管网8154公里,雨水管网7586公里,其中雨污合流制管网2967公里。
此外,佛山还着力构建“三环六带”碧道格局,以“5+1”重点任务为抓手高质量推进1000公里碧道建设,重点推进三龙湾碧道和东平河水轴线建设,已建成碧道363.28公里,潭洲水道碧道纳入省级碧道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