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新建广州(新塘)至汕尾铁路广州枢纽长岗联络线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公告》(花府征房〔2021〕1号),该项目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鉴于征收范围内的下列房屋权属人仍未签约,具体房屋位置和权属情况如下:
1.新华镇新民路55号A-9房
2.新华镇新民路55号A-11号商场
3.新华镇新民路55号A-12号商场
4.新华镇新民路55号A-19号商场
5.新华镇新民路55号A-22号商场
6.新华镇新民路17号之一501房
为顺利推进征收工作,现特此公告上述房屋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携带相关产权证件到花都区人民政府协调省市交通重点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95号北面附楼,联系人:黄炜强,联系电话:020-86882705、86882706;15013210088)依法办理补偿手续,逾期未办理将依法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并由个人(单位)承担法律后果。
广州市花都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