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陈治家 通讯员梁少冰摄影报道) 不论是常住还是临时出差旅游来到斗门,只要身在斗门,无论你是遇到包括自然灾害、火灾、溺水、高空坠物等意外事故,还是遭遇抢劫等引发人身伤害,都能享受到一份保障额度最高为10万元的民生综合险。昨日,记者从珠海市斗门区获悉,从今年11月起,由斗门区政府出资购买的民生综合保险正式生效。
保费全部由政府财政负担
推行民生综合保险,是该区科学研判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做出的一项创新性制度安排的“金融+民生”工程,也是在全市率先开展的一项创新保险机制。保障对象为灾害发生时处于斗门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及临时来斗门出差、旅游、务工、居住等流动人口。
同时,民生综合保险的保费由政府全额出资,市民无需承担任何费用,无需任何参保手续。
今年11月起,无论是常住人口,还是临时出差、旅游来到斗门,只要身在斗门,遇到自然灾害、火灾、溺水、触电以及其他原因致意外事故,均可以免费拥有了这份民生综合保险。目前,斗门区已与中国人民保险、太平洋保险、中国平安保险等三家承保机构签订协议。保费由区财政统筹安排,每年支付保费近350万元。
16项意外事故均受保
该险由基本险和附加险两部分构成。
基本险含括九种情形,因火灾爆炸、触电意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拥挤踩踏、高空坠物伤人、恐怖活动、重大恶性案件、见义勇为等八种情形导致人身伤亡,且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责任人无法赔偿的,纳入保障范围。另外由于台风、大风、龙卷风、暴雨、高温、干旱、雷电、大雾、灰霾等自然灾害以及在上述自然灾害中抢险救灾行为导致的人身伤亡事故,将可获赔付。
此外,该保险还明确了七种附加险情形。因社会治安盗抢、抢劫,妇女受侵犯,未成年意外溺水,旅游意外,退役军人意外,食品安全意外,消防人员、公安、医护人员等一线人员的意外事故等导致人身伤亡,且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责任人无法赔偿的,也将获得保障。
在保险期内,凡在斗门区范围内,由于以上原因导致的人身伤亡事故,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给付一次性伤亡救助金以及支付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保险额度为每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万元,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5万元,医疗费免赔额为500元或5%。
此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如果已投保其他商业保险的情况下,人身保险可以进行叠加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