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观察
最近,反垄断法时隔13年首次修改,引发各界关注。10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修正草案)》公布,目前正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近些年来,伴随着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反垄断迎来新变局,这要求反垄断法应时而变、因势而新。
自2008年8月1日施行以来,现行反垄断法已走过了13个年头。垄断是市场经济的大敌,而强化反垄断,依法对垄断行为进行规制,则是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国际共识。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势头强劲,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更迭,新兴市场主体涌现,市场形态和技术业态不断翻新,反垄断领域新型限制竞争“玩法”不断出现。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强化反垄断必然要求在立法上与时俱进,在执法、司法上下更大功夫。只有更严要求、更高标准、更有质量的反垄断才能为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更好保驾护航。
筑巢引凤栖,花开蝶自来。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反垄断是守护市场公平的应有之义。一颗种子要长成参天大树,既需要好的种子,也离不开优质土壤;市场经济发展亦是如此,既依靠众多市场主体,也离不开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无疑就是让市场主体活力迸发,让经济发展动力更澎湃的“土壤”和“活水”。只有这样的环境,才能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真正实现“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市场主体的“经营自由”并非无限制。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监管持续发力,不断强化反垄断执法。反垄断不仅关乎市场主体利益,也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例如,平台经济领域的部分头部企业实施的“二选一”“大数据杀熟”“掐尖式并购”等限制竞争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也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因此,反垄断不光是市场的事,更是关乎每个人切身利益的事。
不拒众流,方为江海。如今,强化反垄断,社会呼声高涨;修订反垄断法,正当其时。关注并积极参与反垄断,形成社会合力,才能在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公共利益之路上走得更远。结合实际、放眼前瞻,只有高擎反垄断利剑,把垄断、不正当竞争这样的“拦路虎”“绊脚石”清理干净,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坚持反经济性垄断与反行政性垄断双管齐下,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以良法善治保障良好发展生态,才能为市场经济固根本、浚其源,才能凭借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和更优营商环境形成强大“引力”,助力中国经济更好腾飞。 (张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