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 A3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已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

  新华社北京11月2日电 (记者王优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新发展阶段住房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前,各地区、各部门推动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初步成效,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召开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现场会。会议指出,按照国家层面住房保障体系顶层设计,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对本地区住房保障体系进行了完善,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等在广泛深入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因城施策,采取新建、改建、改造、租赁补贴和将政府的闲置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多种方式,切实增加供给,科学确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

  各地充分利用《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明确的各项土地支持政策,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园区企业、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积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注重实现职住平衡。同时,注重把握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政策导向,坚持小户型、低租金、面向新市民和青年人,各地均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无房新市民、青年人,不设收入线门槛,以7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供的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40个城市计划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93.6万套,1月至9月已开工72万套,占全年计划的76.9%,完成投资775亿元。南京、无锡、宁波、佛山、长春、南宁等6个城市已完成年度计划。

 
     标题导航
   第A1版:头版
   第A2版: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
   第A3版:要闻
   第A4版:评论
   第A5版:要闻
   第A6版:要闻
   第A7版:要闻
   第A8版:要闻
   第A9版:要闻
   第A10版:经济
   第A11版:湾区
   第A12版:深壹度·调查
   第A13版:身边纸
   第A14版:教育周刊
   第A15版:求学指南
   第A16版:体育
   第FSA13版:佛山新闻
   第SZA13版:深圳新闻
新增超30万个公办基础教育学位
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已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
事业单位招聘不得将毕业院校作为限制性条件
30条举措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
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 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