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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穗规划资源挂出告字〔2021〕86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需满足的其它出让条件如下:

  1、该地块所开发项目产业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研发。

  2、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在广州市天河区办理商事登记、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

  3、项目建成后,竞得人自持物业为项目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100%,物业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自持物业需整体确权,且在自持年限内不得分割处分,抵押、转让须与本项目全部自持物业整体一并办理。竞得人不得以股权转让等方式对自持物业进行变相的权属转移。

  4、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与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签订《产业项目进驻协议书》,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5、竞得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实施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该地块上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的50%,若地块分期开发,需在首期落实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技术要求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现行的装配式评价标准规定,接受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监管。

  6、竞得人需按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道路用地、绿地用地,按照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十六条约定的竣工时间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与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签订该地块道路用地和绿地用地的建设合同,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7、用地范围内规划的社会停车场由竞得人建成后进行使用和组织经营管理,社会停车场须整体确权(只办理一个不动产权证),不得销售。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

  具体情况及要求可参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及相关规划文件,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最新批复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竞买。  竞买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成交原则: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22日

  (二)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22日17时

  (三)缴交保证金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22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2月3日10时

  (五)限时竞价时间:2021年12月3日10时起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新系统(https://login.gzggzy.cn/#/tdkc)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企业信息登记,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二)《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土地使用权及矿业(其他自然资源)权类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指引》《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买须知》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竞买人)》等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三)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五)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后置;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六)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以人民币、港币或美元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开户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

  (七)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八)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将竞买申请时上传的纸质材料及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关原件材料递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让方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1年12月14日内予以确认。

  (九)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资格确认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当日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土地矿产专栏及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的土地交易信息中浏览(http://ghzyj.gz.gov.cn/)。

  六、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名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80号

  联系人:蔡工,联系电话:87071176

  (二)交易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020)28866000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

  3.项目联系人:李小姐、车先生,联系电话:28866569、28866180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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