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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涉外法治体系建设的内涵

  法治观察

  漆彤

  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涉外法治体系建设,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重要方面。总书记指出:“当前,我国处于近代以来最好的发展时期,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两者同步交织、相互激荡。”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建设,是在统筹国内和国际两个大局,应对新的风险与挑战,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进“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提出的时代命题。

  涉外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构成。改革开放以来,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基本形成,涉外法治建设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改革开放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但是,与国内法治相比,我国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在较长的时期内相对受重视程度不足,些许存在制度短板和发展弱项,未能与国内法治体系形成一个相辅相成的良好系统。

  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建设是“十四五”时期我国的重要工作之一。当前,国际力量对比出现深刻调整,大国梯队加速分化,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明显增加。部分国家奉行单边主义严重冲击了以多边主义为基础的全球治理体系,中美贸易摩擦等问题严重威胁我国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涉外法治体系建设,是彰显我国的大国担当,提升我国参与全球治理能力,有效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所必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应包含至少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涉外法治理论体系构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涉外法治理念,需要夯实涉外法治体系建设的理论基础,逐步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世界影响的科学的涉外法治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十四五”期间,应加强与对外开放新格局、促进国内与国际法治良性互动、参与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相关的重大涉外法治理论问题研究,如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国际法问题、共建“一带一路”的法治保障问题、国际经贸规则与国际经贸秩序的变革与发展问题、国际战略新领域的法律问题、中国法的域外适用问题等。

  其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涉外立法体系建设。加强我国涉外立法工作,为涉外法治体系提供规范基础,确保涉外法治工作有法可依,提升对外开放的制度化、法治化水平,是建立健全涉外法治体系、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的基础。为了更加有力、有效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加强涉外立法工作势在必行。提高涉外立法质量,建成体系完备、问题全覆盖、规则可操作的涉外法律体系,是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四五”期间,应重点完善国际法在我国的适用规则,深入探索国内法的域外适用规则,尽快完成《对外关系法》《对外援助法》《海洋基本法》《国际私法典》等重要涉外立法的制定工作。

  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涉外执法体系建设。徒法不足以自行,提升涉外法律的执法水平是贯彻涉外法治理念、健全涉外法治体系的关键。由于主体、法律关系及执行效果的涉外性,涉外行政执法工作具有较强的复杂性、特殊性和敏感性,需要细化涉外行政执法细则、裁量标准和操作流程,进一步加强执法的规范性、科学性和透明性。高水平开放背景下,我国国家和公民利益不断向海外拓展,创新域外执法手段,提升域外执法能力,是切实有效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关键。

  第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涉外司法体系建设。提高涉外司法能力,提升涉外司法的公信力,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涉外司法公正,是涉外司法体系建设的重要目标。应积极推动涉外司法队伍的选任制度、培训制度、责任制度和职业保障制度改革,实现涉外司法队伍的专业化,提高涉外司法队伍的法律服务能力;应积极探索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涉外司法服务智能化水平;应深化司法领域国际合作,完善我国司法协助体制,扩大国际司法协助的覆盖面。

  第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高水平的涉外法律服务,是中国涉外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加强对涉外法律服务机构规范、健全涉外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同时,应完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的培育和激励机制,引导法律服务主体在市场竞争中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更加精准地把握企业、公民的涉外法律服务需求。应继续推进法律服务业的开放,支持境内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在境外开拓市场,稳步引进境外法律服务机构,包括放开港澳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在内地执业,助力涉外法律服务的发展。

  第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是贯彻落实涉外法治理念、建立健全涉外法治体系的人才保障,在涉外法治体系建设中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的地位和作用。要培养出政治可靠、素质过硬、业务精良的涉外法律人才,为中国涉外法律服务提供源源不断的优质人才保障,必须从顶层设计上高度重视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工作,建立完善的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机制、科学的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方案、畅通的涉外法律人才交流渠道和多样化的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模式。

  (作者系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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