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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白云湖街道办事处

关于广州市白云区南方钢厂三期
保障性住房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南方钢厂三期保障性住房项目红线范围内居民(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道机场路兵房街103、105、107、113、131、133、149、151、157、171、175、177、181、191、193、209号。如有遗漏,以本项目用地规划红线为准):

  项目实施已进入原南方钢厂承租人房屋征收工作,在此郑重告知:在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有房屋产权部分未选房和已选房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居民,请于2021年9月29日前前往白云湖街道办事处派驻到现场的南钢动迁办公室选定安置房和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如在此时间内未能选定房屋和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前期未选的房源和已选未签约的房源将归入原南方钢厂承租人房屋征收选房房源内,等待承租人选房完成后再参与剩余房源选房。

  特此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白云湖街道办事处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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