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张翔宇 通讯员刘洪希)记者从中山交警支队获悉,本月起,中山市按部署强化涉农货运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要求拖拉机等涉农货运机动车遵守“六个严禁”要求,违反规定的将禁止上路。
本月初,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发文,要求各地公安交警、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联合加强涉农货运机动车的管理,并提出“六个严禁”要求,严防涉农货运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
目前,中山市城区已无在册登记的拖拉机,全市仅有部分偏远镇区仍有为数不多的拖拉机等涉农货运机动车。根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中山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农业农村局等多部门迅速行动,联合强化涉农货运机动车的管理,各区镇从严落实“六个严禁”要求。
此外,交警部门还将集中组织各类涉农企业、合作社及拖拉机、农用车、货车的车主及驾驶员进行一次点对点的宣传教育和考试,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拒绝乘坐拖拉机、农用车、货车的安全意识,并严查违法载人、假(套)牌、拼装改装、超速超载、逾期未检、无证驾驶、饮酒驾驶、无交强险上道路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六个严禁——
严禁拖拉机载人;
严禁变型拖拉机、载货摩托车、皮卡车等农用车和货车的载货车厢载人;
严禁各类企业、合作社组织务工务农群众乘坐拖拉机农用车、货车返工放工;
严禁无反光警示标识的拖拉机、农用车、货车上路行驶;
严禁驾驶无牌、拼装改装、报废及逾期未检验的拖拉机、农用车、货车上路行驶;
严禁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拖拉机、农用车、货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