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观察
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修订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议案,回应了公众关注的噪声污染问题,如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广场舞扰民、城市轨道交通运输噪声等。
夜幕降临,城市里仍是车水马龙、灯火辉煌,这本是都市繁华的象征。可是,广场舞的喧嚣、建筑工地的轰鸣、高架桥上的车辆声、KTV大排档的欢闹声,让都市人难以拥有安静的夜晚。噪音污染已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活质量,逐渐成为政府部门关心和市民反映较大的热点问题。
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20年度《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显示,中国的城市噪声污染问题已经非常突出。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全国收到环境噪声投诉举报超200万件。2020年,生态环境部门“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收到的公众举报中,噪声扰民问题占41.2%,排各环境污染要素的第二位。
噪声不仅让人烦心,也对人的健康造成危害。根据世卫组织的研究,过度暴露在噪声污染中,不仅会严重影响心理健康,更会触发心脏病、学习障碍和耳鸣等疾病,进而减少人的寿命。噪音危害已成为继空气污染之后的人类公共健康的第二个杀手。
整治噪音污染,势在必行,刻不容缓。事实上,我国早在1997年便正式实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然而,噪声污染至今仍为亟待解决的一大难题。整治噪音污染,难在哪里?
一是取证难。噪音来无影去无踪,转瞬即逝,难以取证。住在高架桥附近的确很吵,可是那么多车辆经过,到底噪音是谁发出的,居民该投诉谁?很难说得清。二是执法难。噪音分成工业噪音、交通噪音、生活噪音等,噪音污染的监督管理涉及环保、工商、城管、公安机关等多个部门,各个部门对于噪音的管理权限分工并不明确。比如,半夜装运施工垃圾的情形,到底属于建筑施工噪声,还是交通运输噪声、生活噪声,很难分清。“九龙治水”的现状,也使得一些职能部门容易相互推诿,导致公众投诉无果。再比如,广受诟病的广场舞扰民问题,今天城管在场,广场舞群体降低音量,明天可能又故态复萌了。而且,这一群体的特性,也增加了执法难度。取证难叠加执法难,就让法律陷入空转。
修订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就是要加强噪音污染治理,有针对性地解决执行过程中的肠梗阻,让法律切实发挥出作用来。治理噪音污染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立法明确责任,执法部门重拳打击,更需要每个人的积极参与、公开举报,这样方能让城市居民安享静静的夜晚。
(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