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方晴、杨朝露 实习生谢伊淇)昨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生育保险费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合并缴纳,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管理。《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各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动态调整机制。
记者对比2019年公布的《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发现新的《规定》指出,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同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同时,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产假由15天延长至15天至30天;并新增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计75天产假。
在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后,用人单位缴纳基数为本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基数,缴费比例为原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并按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按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其他费用。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职工已经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此外,职工按照规定享受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先行垫付,再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可以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用人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将生育津贴足额支付给职工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对用人单位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计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职工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计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计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计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计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计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