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王名润)佛山顺德将引进社会力量促进生活垃圾分类。记者昨日从顺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获悉,《佛山市顺德区引进社会力量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正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市民如有意见建议,可于8月13日前向该局反映。
据悉,此举旨在发动尽可能多的社会力量参与顺德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市民逐步养成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尽量回收再利用的良好习惯。
根据上述办法,奖补对象为参与协助、指导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单位(不包括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以及在所服务居民小区内独立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物管企业。符合条件的单位或物管企业在居民小区按要求设置智能垃圾分类回收设备,通过手机APP或小程序开展可回收物预约上门回收;设置四分类垃圾桶组和3套二分类桶组,协助做好垃圾分类宣传等,每个单位或小区可获得3000元~1.5万元不等的奖补。
据悉,根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物管企业作为居民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除履行相关义务外,积极配合各级部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尤其是对服务合约之外的工作内容投入了人力、物力的,若小区达到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标准,可向所属镇街提出申请,区级审核通过后,每个小区奖补5000元给该物管企业。
根据该办法,奖补分两年进行,每年奖补200个居民小区,按申报审核确认先后次序奖补,额满为止。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将意见建议反馈到sd_szhw@163.com,联系电话:0757-22836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