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钟宏连)8月1日,新修订的《东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大朗镇市场监管分局于当天发出全市首张“一照多址”备案证明。
着实为企业松绑减负
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是大朗镇的重点企业,公司拟扩大生产规模,但原厂房面积不够,需在其他地址另设厂房。公司得知东莞市8月1日正式实施“一照多址”改革后,联系大朗镇市场监管分局。在该公司提交相应材料后,大朗镇市场监管分局当场为其核发了全市首张“一照多址”备案证明。
公司财务总监陈文桂说,若按以往做法,公司扩大经营规模需要申办分公司设立登记,从咨询领表、签字盖章到提交材料、领取执照,至少要往返办事窗口3次,这还不包括跑村委会办理产权证明文件、提交材料不规范导致反复修改、法定代表人公务繁忙难签字等。后续还需专门针对分公司开展财务记账、人员管理、申报纳税、登记注册、年度报告等工作。陈文桂说,东莞市市场监管局“敢为人先、勇于改革”的商改做法着实为企业松了绑减了负。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作为商事制度改革的先行地,东莞在全省率先对“一照多址”进行制度设计,并以此为突破口,结合“全面实施住所申报”改革,对《东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办法规定,东莞市范围内的市场主体在住所(或主要经营场所)以外设经营场所,实施“一照多址”改革,免于办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人只需向登记机关备案经营场所的地址和负责人信息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