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李传智 通讯员李淑莲)昨日,记者从佛山交通运输部门获悉,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联合命名2021年“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的通知》,佛山市被命名为2021年度广东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市。
目前,佛山全市在册农村公路3952公里,其中县道510公里,乡道2157公里,村道1285公里,公路密度104公里/百平方公里,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比例达72.8%,优、良、中等路率达89%。
2018年三水区成功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2020年南海、顺德、高明区成功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