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苏赞、杨欣 通讯员廖培金)过去,广州市7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只要申领长寿保健金,就要到居委会申请,审核通过后按月发放长寿保健金。从2021年9月1日起,广州将实现长寿保健金“智慧”主动发放,老年人“一次不用跑”,足不出户便能领取长寿保健金。
昨日,记者从广州市民政局获悉,经市政府同意,广州市民政局、财政局修订出台《广州市长者长寿保健金发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修订最大的亮点是将长寿保健金“依申请发放”流程变更为“智慧”发放,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由政府部门通过数据交互共享获取老年人信息,并经老年人确认后予以发放,无需老年人申请和提供证件材料。
上述负责人透露,为实现数据多跑路、老年人不跑腿,让长寿保健金发放更加便捷、及时、精准,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应发尽发”,实现全覆盖,“一方面,长寿保健金发放管理将改革业务流程,通过对碰公安、人社、卫健等部门数据生成符合资格名单,运用上门服务、电话联络、调查核实等方式与老年人确认信息,主动发放长寿保健金至退休金银行卡或社保卡;另一方面,也会通过数据对碰、上门走访、保留自助申领通道等方式,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确保老年人及时享受长寿保健金。”
长寿保健金知多D
发放标准
70至79周岁,每人每月30元;
80至8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
90至99周岁,每人每月200元;
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300元。
“智慧”发放后需注意以下四点
1.遇到这种情况,长寿保健金不予发放
需要注意的是,老年人未配合确认信息,也未通过申领渠道申领长寿保健金的,长寿保健金不予发放。相关工作人员提醒,老年人可在年满70周岁提前3个月,到“穗好办”APP确认信息,或者到户籍所在居委会,请工作人员协助确认。如果老年人数据在确认信息栏无相关信息,可通过粤省事小程序、穗好办APP通过申领渠道办理手续。
同时,如因老年人新迁入户籍等原因造成数据交互延迟,也有办法弥补。之前“依申请发放”的申领渠道依然保留,老年人可在“粤省事”小程序、“穗好办”APP、广州市为老服务综合平台等通道或直接向村(居)委提请办理。
2.老年人确认信息同时将收到发放扣款协议
发放扣款协议,是老年人和区民政部门、第三方支付机构签订的发放扣款协议。协议核心规定政府按月发放长寿保健金,老年人同意原路退回因辞世、户籍迁出情况多领的长寿保健金,确保多领取的长寿保健金可以通过发放路径退回,无需老年人或其家属、监护人另行到银行办理退款手续。
据悉,发放扣款协议会在老年人确认信息时,同步展示在“穗好办”APP,直接签署即可。如果老年人到居委会办理确认信息,居委会会提供纸质发放扣款协议请老年人或家属签署。此外,已经在领长寿保健金的老年人,各区民政部门会统筹制定签署发放扣款协议的工作方案,按计划逐步推进,另行通知签署发放扣款协议,长寿保健金发放不会受到影响。
3.两种情况下,可予以补发长寿保健金
据悉,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老年人在首次确认信息时已年满70周岁,或老年人在申领渠道申请时已年满70周岁,可予以补发长寿保健金,补发的计算起点最长不能早于本办法实施之日。已经申领过并且在领长寿保健金的老年人,不能补发申领之前的长寿保健金。
驻穗部队70周岁及以上由部队管理服务的离退休干部,计划移交、尚未移交地方安置的70周岁及以上部队离退休干部的长寿保健金业务由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发放标准参照户籍老年人发放标准执行,具体可咨询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4.这种情况下需要及时联系村(居)委
老年人个人信息(姓名、银行卡、联系电话、紧急联系人等)发生变更时,老年人或其家属、监护人应在30日内主动告知村(居)委办理修改手续。为确保老年人能够及时、准确享受长寿保健金,呼吁老年人或其家属、监护人应当主动、及时联系村(居)委办理变更手续。
此外,老年人户籍在市内迁移的,老年人或其家属、监护人应当主动配合户籍迁出地居委办理长寿保健金发放的迁移手续。办理迁移当月,迁出地发放长寿保健金;迁移次月起,迁入地发放。请老年人及其家属及时告知居委,确保长寿保健金按时准确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