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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根据《广州市供水用水条例》《广州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规定,本市对非居民生活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各区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现已核定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内由广州市自来水公司供水的非居民生活用水户2021年下半年用水计划,并以邮政快递方式送达,请相关单位注意查收。

  查阅和下载节水法规文件、《计划用水业务办事指南》请登录广州市水务局网站(http://swj.gz.gov.cn/)。下载《调整用水计划申请表》及办理网上申报,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搜索本区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服务窗口。

  计划用水业务咨询电话:(全市)020-88521168,(越秀区)020-37668878,(海珠区)020-31956942,(荔湾区)020-81560994,(天河区)020-85539308,(白云区)020-36501497,(黄埔区)020-82112083。

  广州市水务局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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