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观察
我国拟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这是记者从7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获悉的。
无论是对权力的监督,对秩序的服从,还是对法治的笃信,都需要全体公民对法律发自内心的真诚拥护。树立法治信仰,使法治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为行,让全体公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必须高度重视法治教育。
有没有法治教育不一样,法治教育抓得紧不紧也不一样。“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据“2020年全国社会心态调查综合分析报告”显示,当自己或家人遇到不公平事情时,选择“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的居第一位,比2016年提升了3.7个百分点;选择“托关系、找熟人”的比例明显下降,“遇事讲法、遇事找法”逐步成为社会共识。法治教育功不唐捐,法治观念逐步扎根,这是大家希望看到的。
毋庸讳言,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人们的法治观念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比如,还有一部分人对法律规范表现出无知或漠视,肆意践踏法律,视规则如无物;个别国家工作人员还存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权压法甚至徇私枉法等问题。因此,“八五”普法规划提出“公民终身法治教育”概念,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巨大的法治价值。
公民终身法治教育之路有千百条,提纲挈领,重要的无非有两条: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
法治理论教育,主要以学校教育为载体。把法治教育作为国民教育的一部分,既在教育内容上形成独立的板块,又要在教育形态上融入渗透到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各环节,在学校教育链条上实现全覆盖。自2016年起,全国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立了道德与法治课程,在6年级和8年级设置了法治教育专册,中小学普遍配备了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等。但是,无论在广度还是深度、成效上都存在提升空间,让法治理论教育落到实处,防止“走过场”“做样子”,任重而道远。
法治实践教育,主要以司法实践为抓手。行胜于言,一个活生生的司法案例,就是一个沉甸甸的普法素材。优秀的法治实践案例,可以增添民众对法治的信心和尊崇,甚至可以影响几代人对法律的认知和态度。一次公正的司法审判,其教育效果要比背一百遍法律条文还要大,这就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深刻意蕴。为此,要不断强化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不断提高立法司法执法水平,让人民群众在鲜活的司法制度和司法活动中感受法治、参与法治,涵养法治素养、夯实法治观念。
一个成熟的法治国家,其直接标志是社会成员具有较高的法治素养与坚定的法治信仰。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就是朝着这一宏伟目标迈进,咬定青山不放松,务必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练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