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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林晓丽)因未有效落实尽职管理职责等问题,兴业信托近日被福建银保监局开出罚单,被罚150万元,4名当事人被罚5万元至10万元不等。而这已是年内兴业信托第二次领监管罚单。据统计,以监管公布日期为口径,2021年至今共有11家信托公司收到各级金融监管罚单,合计罚款金额超过4500万元,是上年同期的3倍。
福建银保监局网站4月25日发布的处罚信息显示,兴业信托存在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未有效落实尽职管理职责、未严格落实核保内控要求、将机构持有的信托受益权拆分转让给自然人。
这已经是近期兴业信托第二次被罚。就在4月23日,福建银保监局公布了一份针对兴业信托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显示发出日期为4月15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兴业信托存在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利益相关人违规购买本公司结构化信托产品次级受益权、未尽职调查项目资本金到位凭证真实性、违规测算运营资金需求、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未尽职、未有效履行房地产信托业务尽职调查职责。依据相关规定,福建银保监局决定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对兴业信托合计处以罚款230万元。
记者观察到,今年针对信托监管力度明显上升。据统计,开年以来共有11家信托公司收到监管罚单。其中包括兴业信托、大业信托、浙商金汇信托、渤海信托、四川信托等,合计罚款金额超过4500万元。其中最大的一张罚单来自四川信托,因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存在问题、违规开展业务等13项违法违规事由,四川信托被罚3490万元。
而据用益信托网不完全统计,2019年共有29家信托公司被罚,处罚金额总计达2700万元。2020年共计11家信托公司受罚,处罚金额总计超1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