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黄健源)记者昨日获悉,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佛山市农业农村局、佛山市统计局联合发布了《佛山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以下简称“普查结果”)。普查结果显示,2017年,全市水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85255吨,氨氮4411.95吨,总氮12986.39吨,总磷1008.29吨;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二氧化硫1.02万吨,氮氧化物5.60万吨,颗粒物4.81万吨。
据介绍,佛山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普查对象是佛山市辖区内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工业源”)、农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农业源”)、生活污染源(以下简称“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
目前,佛山已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任务,摸清了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数量、污染治理情况等,建立了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
数据显示,2017年末,全市普查对象数量78007个(不含移动源)。包括工业源76021个,畜禽规模养殖场1187个,生活源585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08个;以行政区为单位的普查对象数量6个。此外,本次普查对部分行业和领域挥发性有机物进行了尝试性调查,排放量8.68万吨。
记者留意到,在各类污染源中,水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主要是生活源和农业源,而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主要是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工业源和移动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