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观察
在短视频App上,经常能看到一些主播带你“五分钟看完一部电影”,或是多个主播换汤不换药反复演绎同一个“老梗”。短视频正成为互联网知识产权侵权的最新高发地带。
随着短视频平台风靡,很多人渐渐有了这样的感觉:“这个段子我怎么好像之前刷到过?”事实上,这已经不是第一次短视频领域里出现的“撞车”事故,涉及的平台也不止一家。相关监测数据显示,热门电视剧、综艺节目、院线电影是被侵权的“重灾区”,短视频独家原创作者被侵权率超九成。
虽然有关部门多次约谈相关短视频平台,要求平台约束侵权行为,但收效并不明显。不少“搬运号”被封禁后,换个“马甲”继续侵权。屡屡违法的背后是高额利润的驱动。有流量的地方就有商机,面对高额收益诱惑,一些网络搬运工也动起了“歪脑筋”,甚至专门滋生出靠搬运、复制赚取补贴的产业链。
一边是高额利益诱惑,另一边却是侵权门槛低。在一些电商、短视频平台上,人们只要花几元到几十元不等,就能获得种类繁多的“搬运素材”。不少人轻轻松松就能学会如何搬运视频,将一些热播电影、电视剧“移花接木”“掐头去尾”,然后美其名曰“原创”发布在各大短视频平台上。这样的侵权成本极低而且传播速度快、范围广,收获的播放量和粉丝也呈几何级增长。长此以往,当一则则搬运短视频充斥互联网时,更会成为行业发展的毒瘤,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不利于短视频产业的健康发展。
虽然多家短视频平台已经设置防抄袭机制,但在互联网环境中,原创作品被侵权的形式多样、手段隐蔽、内容分散,给原创保护带来了更多挑战。对此,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也要转变思维,以适应短视频的特性。
一方面,有关部门不妨联合短视频平台推出更适合短视频传播特点的版权登记系统、快速授权系统和纠纷调解机制,健全打击侵权的长效机制,让短视频作者可以更方便、快捷地登记版权,降低维权门槛和维权成本。短视频平台也要切实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进一步完善原创内容审核保护机制与侵权申诉渠道,缩短短视频侵权维权的周期和成本,并在净化市场环境上形成合力。
另一方面,提高侵权成本必不可少。前不久,著作权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改,其中规定对侵权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适用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同时,将法定赔偿额上限由五十万元提高到五百万元。著作权法修正案通过提高违法成本,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充分发挥法律的威慑力,体现了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和决心。在实践中,还需要各部门善作善成、通力合作,通过法律和行政执法,用好惩罚性赔偿制度,让短视频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有效保护原创作者的创作热情,强化版权保护意识。
(刘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