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李栋 通讯员施桂鸿、邱礼宏摄影报道)近日,广州越秀警方对两名遛狗未牵犬绳,以及殴打威胁他人的犬只主人作出处理。其中,一人被依法罚款并向劝阻市民赔礼道歉,另外一人被行政拘留15日。
市民劝犬只主人遛狗要牵绳反被打
3月11日18时,广州越秀警方接到市民赵先生报警,称其与家人经过越秀北路东濠涌草地小公园时,因劝阻一遛狗没有牵犬绳的群众,而遭到殴打和持刀威胁。
接到报警后,越秀警方立即派出民警到场处置。经了解,报警人赵先生与家人途经上述路段时,看见有人遛狗且没牵犬绳,正在和一只大犬玩飞盘。该犬只体型较大,惊吓到其小孩。于是赵先生就上前劝导犬只主人,请其为大犬套上牵犬绳,避免影响他人。而另一名犬只主人趁赵先生不备,从背后动手打了赵先生两下,并从身上拿出疑似裁纸刀状物体威胁,随后驾驶电动车带着犬只离开了现场。民警到达现场后,将犬只主人刘某以及报警人赵先生带回派出所处理。
报警人赵先生告诉记者,他当时从那里经过,有两三个老人家带着小孩在那里玩耍,“狗只追逐飞盘跑得很快,我小孩经过那里也被吓了一跳”。于是赵先生上前对犬主说道:你遛狗是可以的,但要牵好狗绳。当时对方不高兴地表示:“我的狗不咬人。”
赵先生说,这么大的狗,小孩看到了也会害怕的,最好牵下绳。于是说了对方几句,对方不高兴,争吵了几下。赵先生说,他正在跟玩飞盘的犬主理论时,旁边另外一名也未牵绳的犬主突然站起来说道:你们这些人多事。赵先生感到莫名其妙,觉得没有招惹对方,但对方突然不由分说一拳打过来,赵先生愣住了,让对方不要动手,有话好说。谁知对方又从包里拿出一个刀状物,威胁要扎赵先生。赵先生马上往后躲闪退让,然后就报警了。后来,对方带上狗骑上电动车跑掉了。
赵先生表示,养狗是个人爱好,他不反对养狗,但对于一些大型犬只,很多人会莫名地感到害怕。他希望大家要文明养犬,牵好犬绳。
经查,犬主刘某为犬只办理了犬牌,其遛狗不牵犬绳的行为违反《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被依法罚款50元,并责令其向报警人赵先生赔礼道歉。
3月13日上午,民警在白云区同德围将逃离的另一名打人及持刀威胁的犬只主人叶某(男,50岁)抓获。经查,叶某对3月11日在越秀北路东濠涌草地小公园殴打他人和威胁他人一事供认不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越秀警方对叶某威胁他人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七日、收缴作案工具小刀一把;对其殴打他人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五百元,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十五日。
警方提醒
养犬需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养犬登记证》,为了您的爱犬、您的家人及他人的安全,请为犬只定期注射狂犬病疫苗。携带犬只出门须系犬绳,防止犬只惊扰、扑咬等情况,并随身携带垃圾袋,及时清除犬只粪便。禁止携犬进入医院、学校、体育场馆、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请市民群众自觉做到依法文明养犬。